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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地处重庆市政治、商贸、金融中心和交通枢纽的渝中半岛上, 辖区面积22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65万多人,日均流动人口40余万。区内机关林立,商贾云
集,经济繁荣。尤其是1997年重庆直辖后,渝中区正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向着 国际化大都市
的目标迈进。全院现有干警111名,平均年龄35岁,其中女干警 36人,占干警总数的三分之一。承担着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、重庆港口公安局、重庆公交公安分局、重庆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总队、长航公安局重庆分局、长航公安局旅游公安处等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和查处、预防辖区内贪污、贿赂、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法律监督的任务。每年办理的刑事案件数量均在2500件以上,工作任务十分繁重。
我院党组按照中央6号文件精神和高检院《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》的要求,以“振奋精神,团结奋进,努力拼博,再创辉煌”的思想为指导,
按照“政治建院, 业绩立院,管理治院,人才兴院, 科技强院”的工作思路, 以争创“五好”、“两满意”和市级“文明单位”为载体,不断提高队伍政治、业务素质为核心,以改革为动力,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,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,切实维护社会稳定;
加大惩治和预防贪污、贿赂、 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力度, 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;加强“科技强检”力度,加大硬件设施建设,为干警工作、学习和文化生活创造良好条件,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全面发展,取得了显著的成绩
,曾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,两次被重庆市委、重庆市人民政府命名为“文明单位”。重庆直辖以后,又两次被渝中区委、区政府命名为“文明单位”。
1998年以来,先后共获得先进集体奖项 98余次,先进个人奖项 200人次,在全市四十个区县(市)检察院岗位目标综合考核中,均名列前三名。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命名为“五好基层检察院”,渝中区委、区政府命名为“最佳文明单位”。涌现出了“全国模范检察干部”“全国优秀青年卫士”、“全国十佳公诉人”、“重庆市十佳公诉人”、“重庆市十佳检察官”、“人民满意的检察官”等一大批素质好、能力强、作风过得硬的办案骨干,被市、区领导称赞为“特别能战斗的队伍”。2001年,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“模范检察院”;被重庆市委、市政府命名为“文明单位”;2002年10月,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我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业务建设示范院”。
地址:渝中区中兴路230号;联系电话:63905101(院办公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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